尊敬的代理,您好!
接香港FEDEX通知,即日起,禁止寄運所有電動代步設備(電動單車,電動單輪車等等),不論設備是否附帶電池,均明確禁止寄運。并再予聲明,我司所有國際件渠道均一律禁止寄運電池功率超過100瓦時的電池類貨物。對于瞞報純電池或超標準功率的電池[即單個電池功率大于100瓦時(WH)] ,如在我司收寄環(huán)節(jié)查獲(貨物寄件運費不予退還),加收RMB5000/票,如在海關、服務商或當?shù)夭楂@,加收RMB10000/票,并保留對發(fā)貨人追究責任的權(quán)利。